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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司法局关于印发《楚雄州2023年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sbxsfj -/2023-1205001 公文目录:公共法律服务 发文日期:2023年12月05日 文章来源:楚雄州司法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楚雄州司法局关于印发《楚雄州2023年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司法局,州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全州各法律服务机构:

现将《楚雄州2023年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楚雄州司法局

2023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2023年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事关全州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体、特殊人群的切身利益,事关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全州司法行政系统服从服务于各级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扎实有效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统筹整合优化配置好全州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切实履职尽责,组织发动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各类法律服务机构、10大法律服务团及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为社会各界广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着力解决社会各界法律服务需求中的“急难愁盼”突出问题,大力提升人民群众在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部署和省州要求,落实好各级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好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运行机制,有效整合优化法治宣传、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通过全州已建成的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慧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目标任务

(一)扎实有效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及“八五”普法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聚焦法治宣传工作的短板弱项,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精准发力,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扫盲式”基层专项普法行动,着力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夯实普法基层基础,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努力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认真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年内完成60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普法活动1200场次;办理人民调解事项7000件次、法律援助案件2500件次、公证事项3500件次、司法鉴定6000件次,律师法律服务10000件次以上;解答“一村(社区)一民营企业一法律顾问”微信群法律咨询和面对面法律咨询80000人次。实现全州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脱贫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达到100%、有法律援助需求时受援率达到100%。

(三)有效推进全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全年组织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民营企业提供200场次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安排律师结对民营企业,定期上门服务,提供法律咨询、法治体检、法治宣传。

(四)巩固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和提高网络终端应用。发挥好1个州级、10个县市级、103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05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规范化运行服务工作;着重打造全州6个移民搬迁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规范化建设(附件4);着力推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普及“12348云南法网”“云南掌上12348”及智能“法律服务机器人”应用。

(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州各类矛盾纠纷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在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分阶段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防范“民转刑”“刑转命案”的发生,筑牢人民调解防线。

(六)加大《法律援助法》的宣传普及力度。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确保对建档立卡人口、农民工、未成年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群体做到应援尽援,受援率达100%。

(七)争取各方支持,推动“滇中楚雄法务区”项目启动。积极向州委州政府、省司法厅汇报工作,主动与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林业、教育、环保、州国投公司等部门协调沟通,认真谋划规划好项目启动,扎实抓好项目融资、招商引资工作。

三、实施步骤

根据全州各县市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和法律服务资源等现状,将全年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具体目标任务细化(附件1)。各县市根据本地情况,还应进一步分解任务,确保全州年度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全州2023年度“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2月上旬完成)。各县市司法局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作专题汇报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各类法律服务机构于2月上旬前召开“落实年度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相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3月至11月)。各级优化整合法治宣传、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职能,依托县市、乡镇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手机APP、智能法律服务终端等新媒体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广泛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等活动,全年持续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慧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3年12月上旬完成)。州司法局在任务分解表中明确了工作进度及完成时限,推进进度按第一季度25%、第二季度50%、第三季度75%、第四季度100%工作要求,及时上报各阶段工作进展完成情况。12月上旬前各县市、各法律服务机构要把全年工作进展情况报州司法局,年底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各相关法律服务机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验收。

四、责任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毕剑华 州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肖仁睿 州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

连 勇 州律师协会会长、精益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玉萍 中大司法鉴定中心主任

成 员:江 洁 州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

李如云 州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负责人

李绍燕 州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

张开云 州律师协会副会长、瑞志律师事务所主任

马 兴 州律师协会副会长、佳信律师事务所主任

郑志军 州律师协会副会长、楚恒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 峻 州律师协会副会长、兴彝律师事务所主任

吴云洲 州律师协会副会长、荣楚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玉才 州律师协会监事会主席、光前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丽琼 州律师协会副会长、精益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赵婷婷 州律师协会副会长、滇中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夏迎中 州律师协会副会长、迎中律师事务所主任

余成龙 国信公证处楚雄派出机构负责人

徐元敏 三和司法鉴定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办公室主任由肖仁睿同志担任,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开展工作。

(二)确保人员到位。要配足配强工作人员,协调相关部门,组织法治宣传、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积极开展活动、办理相关服务事项。

责任单位:各县市司法局,州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相关法律服务机构。

(三)确保经费到位。按照中央、省级《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合理使用好中央政法专项转移资金为基层服务,各县市司法局、州局各相关科室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惠民行动”专项经费,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各县市司法局,州局计财装备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四)统筹运用平台。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牌、统一标识、统一项目、统一服务载体、统一办事流程的“六统一”原则,形成上下贯通、功能互补、整体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运行工作。乡镇及村(社区)级利用好乡镇司法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等现有平台,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发挥好办事、宣传、指引、咨询、需求分析等服务功能。加快推动公证、司法鉴定等相关业务“进驻”实体平台,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做到“应驻尽驻”。

责任单位:各县市司法局,州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五)信息互通共享。各县市司法局及各法律服务机构要充分运用“12348云南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云南掌上12348”“云岭法务通”“乡村法务通”智能法律服务机器人等的服务功能,发挥融媒体信息技术的作用,健全完善以网络平台为统领、线上线下一体化,与全省同步实现“7×24”全天候的服务模式,大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网上办理,服务群众“零距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网通办”“全网漫游”。

责任单位:各县市司法局,州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律师工作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六)规范服务程序。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接待、咨询、申请、受理、审批等办事制度,公示服务标准、工作流程、受理条件、业务范围、服务形式,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等工作制度。切实加大“惠民行动”理论研究工作力度,开展研究分析论证,依托服务活动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理论研究水平,健全完善制度体系。

责任单位:各县市司法局,州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律师工作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七)做好舆论宣传。按照年度实施方案组织一定数量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有针对性地到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及到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等活动,努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公众知晓率。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APP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城区、乡镇、村(社区)文化活动广场及其它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醒目显示公共法律服务的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和联系方式。要注重案例宣传,大力宣传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中的感人事迹、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力。

责任单位:各县市司法局,州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律师工作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八)严明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惠民行动”全过程进行跟踪问效,督促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杜绝借工作之便对群众吃拿卡要,坚决杜绝贪污挪用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坚决杜绝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严明纪律、廉洁自律。

责任单位:各县市司法局,州司法局纪检监察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年度工作落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顺利实施,完成目标任务。各县市司法局及相关法律服务机构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二)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务求活动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惠民行动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将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责任层层分解,逐级落实。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工作网络平台,拓展延伸服务领域。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乡村延伸,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纵深发展。依托已建成“一条主干、四张网”体系,组织动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法律援助人员、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宣传员、法律明白人等法律服务队伍积极参与到惠民行动中,确保全州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注重数据收集统计,加强信息互通共享。要及时总结和梳理工作信息,自2月份起每月25日前将工作开展进度情况及《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2)上报州局;州属法律服务团的责任单位、牵头单位按《楚雄州法律服务团2023年到各县市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活动安排表》(附件3)协调各县市统筹开展好各类活动,完成情况按时上报,州局将实时督查工作进度及年度工作。

联系人:州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肖仁睿、李莹,联系电话及传真:3016025,邮箱:cxzggflfwk@126.com。

备注:各移民集中安置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充分利用好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参照《云南省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标准》,力争于2023年6月底前建设好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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